10.3969/j.issn.2095-4379.2017.29.110
行政法对宪法的积极功能探讨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行政法和宪法都属于公法的范畴,在维护公民权利义务方面具有统一性和一致性.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和重要位置是不可替代的,行政法可以看作动态的宪法,只有在宪法的指导下行政法才能顺利稳定的发展.而行政法的不断完善和修正推动了我国宪法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使我国的整个法律体系更加的完善.本文对行政法和宪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并对行政法对宪法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探讨,以前推动我国宪法与行政法的良性互动.
行政法、宪法、积极功能
D922.1(中国法律)
2017-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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