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28.117
德国、法国宣告死亡制度简介
宣告死亡制度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失踪自然人宣告其死亡并产生自然死亡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制度.该项制度是世界各国民法典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设立的目的主要在于解决自然人失踪后所带来的不稳定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问题.我国自1986年《民法通则》对此项制度规定以来,至今已经实施应用了三十年,解决了诸多与失踪人口相关的现实法律问题,也暴露出此项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的诸多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对德国、法国这两个重要的大陆法系国家民事法律制度就该制度的规定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完善我国自然人宣告死亡制度提出有益的参考意见.
宣告死亡、利害关系人、申请、推定失踪、宣告失踪
D93/97(各国法律)
201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