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28.10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困境与模式选择
我国现行立法限制农村宅基地的自由流转,但在实践中,宅基地的流转却成为事实,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农民住宅所有权与宅基地的所有权主体不统一导致非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获得的房屋所有权不受法律保护.立法的滞后难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宅基地流转困境.通过对房屋与土地关系的梳理可以看出,房屋是无法脱离宅基地单独进行流转的.因此,要想解决农村住宅的流转,必须使房屋与宅基地进行统一.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允许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一同流转可以实现城镇一体化建设,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困境、模式选择
D922.32;D923.2(中国法律)
201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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