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28.042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近似性判断
法院在判断外观设计专利近似性时,现有审理思路主要是,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根据授权外观设计与被诉侵权设计的设计特征,以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进行综合判断,此种判断标准在判断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时,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观空间.可以引入现有设计与设计空间等客观因素,剔除授权外观设计的现有设计特征,并在考虑产品设计空间大小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近似性加以客观判断.
外观设计、现有设计、设计空间、近似性判断
D923.42(中国法律)
201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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