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25.063
法治思维下网络公共领域的重构
"公共领域"一词自由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概念化以后,成为了欧洲主流政治话语之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跃发展,"公共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被中国学者提出并应用于政治领域,尤其是网络公共领域突然兴起,凭借着空间的开放性和自由性激发起民众对于诉求的呼吁.然而,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非理性",我国民众还"民智未开",一个健康成熟的公共网络领域还有待建成.
网络公共领域、法治、理性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2017-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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