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7.25.063

法治思维下网络公共领域的重构

引用
"公共领域"一词自由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概念化以后,成为了欧洲主流政治话语之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跃发展,"公共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被中国学者提出并应用于政治领域,尤其是网络公共领域突然兴起,凭借着空间的开放性和自由性激发起民众对于诉求的呼吁.然而,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非理性",我国民众还"民智未开",一个健康成熟的公共网络领域还有待建成.

网络公共领域、法治、理性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2017-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3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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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7,(2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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