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7.25.054

"网络辱骂型"寻衅滋事主观要素研究

引用
"网络辱骂型"寻衅滋事应当将"破坏社会秩序"作为其主观要素,而非通常认为的"流氓动机"或"无事生非"动机.这是由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文理逻辑及体系解释方法所决定的,亦是罪刑法定和罪行均衡原则在"网络诽谤"这一言论类犯罪中的具体体现.

网络诽谤、寻衅滋事、"无事生非"主观特征

D924.3(中国法律)

2017-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15,114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7,(2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