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17.24.011

部门法视角下共享单车ofo现存法律问题分析

引用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通俗的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在传统的交通领域,也掀起了一股"互联网+"的浪潮."互联网+交通"的模式,让传统的出行方式变得更加高效.发展势头迅猛的共享单车ofo就是在校内出行领域的"互联网+交通"的先行者.但在这一新兴经济模式迅速开拓市场的同时,许多法律问题也接踵而至.

互联网+、共享单车ofo、部门法

D923(中国法律)

201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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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7,(24)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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