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谋利益"四种情形的认定问题 ——基于最新司法解释的思考
2016年4月18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十三条,对"为他人谋取利益"进行了解释,明确了为他人谋利益的认定,也就是表现为四种情形,解决了为他人谋利益的具体认定问题,这是罪刑法定的又一大进步,从四种情形来看为他人谋利益的内涵有扩大的趋势.依据该司法解释,分析四种情形的具体认定方法以及合理性,从而洞悉我国司法实践对为他人谋利益的认定方法和相关法律的发展趋势.
为他人谋利益、具体认定
D924.392(中国法律)
2017-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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