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条约》第50条之成员国退出欧盟的程序探讨——以英国为例
根据《欧洲联盟条约》第50条(以下简称"第50条")的规定,法律上退出欧盟的后果就是,基础条约以及一系列协议附件的不再适用.欧盟法对退出欧盟的成员国的停止适用,当然该成员国就欧盟法在国内的执行进行的转换继续有效,除非该成员国的国内立法机构进行修订或废除.《里斯本条约》生效后,第50条被认为是退出欧盟的法律途径,只是一直未得到运用.英国在公投退出欧盟之后,程序上的何去何从,或许第50条的规定能给予一定启发,但是第50条规定的高度概括性以及模糊性也可能使成员国在退出欧盟之路上面临一定的挑战.
退出欧盟、程序、挑战
D99(国际法)
2017-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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