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改编作品侵权判定标准——以琼某诉于某案和周某诉于某案为例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现代信息交流传递更加便捷,国内影视剧市场产业也随之不断升级,蓬勃发展,但在网络作品广泛传播、影视剧本创新不足的背景下,原创作品欠缺,大量改编作品涌现,其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部分抄袭原著或网络作品的现象,这既是市场经济调节的结果,也是改编权保护缺失的表现.本文以琼某诉于某案和周某诉于某案为例,在《著作权法修订稿》第43条的基础上,从正面标准和反向考量两个角度,论述了改编作品侵权的判定标准,对著作权立法和司法提供参考.
改编权、实质性相似、三步检验法、合理使用
D923(中国法律)
2017-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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