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界定及权利性质研究
虚拟财产的概念设定应当有利于其实际判断,相较"虚拟"需更注重"财产"方面的判定要素.对于广义和狭义的虚拟财产界分应避免研究视角和定义标准的混淆,若以虚拟财产的占有和处分是否牵涉人身权益为标准进行划界,将取得更加充分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司法实践上的指导意义.而把虚拟财产的性质认定为存在于网络空间富含财产性价值的特殊"物",并通过"支配性"确认虚拟财产权的物权属性,符合现实状况的同时亦有多方面的有益影响.
虚拟财产、界定、虚拟财产权、物权
D923(中国法律)
2017-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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