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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习惯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

引用
民事习惯具有稳定性和不成文性,是人们参与民事活动的重要规范,对于法律规则具有补充性.我国《民法总则》确认了民事习惯的法律地位,规定了适用民事习惯的基本前提.民事习惯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还存在很多疑难问题,建议在明确民事习惯法律性质、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发展出一整套民事习惯的适用规则.

民事习惯、司法审判、司法适用

D923(中国法律)

2017-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3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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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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