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少数人权利的司法保护——以萨米人为例
1953年世界上第一个区域性的国际人权保护条约《欧洲人权公约》生效,它规定集体保障和施行《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规定的某些权利及基本自由.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公约》的影响越来越大,真正成为了欧洲的人权宪章.基于《公约》所建立起来的地区性人权保障体系与其他地区相比也是最久、最先进和最有效的.本文将以萨米人为对象,去研究北欧少数人权利的司法保护现状,同我国的相关制度比较,指出我国少数民族类似的权利在司法救济方面的不足,认识到宪法性权利的司法保护对于我国人权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少数人、少数民族、萨米人、文化权利、司法保护
D815.7(国际关系)
2017-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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