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14.168
合同法中违约条款在实务中的适用问题——以合同法解释(二)29条为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09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至今已经进行到第7个年头,而围绕违约条款的适用争议就一直伴随实务纠纷的复杂化逐渐扩大,特别是针对《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的理论问题与实务问题,引发争论甚多,影响办案律师与法官的实际适用,在2016年的中国民法学年会上也有部分学者对该部分条款的设置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围绕该法条的问题涵盖下一个核心问题:当下对于约定的违约金超过百分之三十的"过分高于"的司法认定是否应当调整?
违约金的调整、国家干预、实际损失、违约责任、公平原则
D922.294(中国法律)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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