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14.151
多阶段行政程序与多阶段行政行为之辨
现代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一改传统型"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救济"的研究范式,而更多关注行政过程本身的透明化及其法律规制探析.本文欲以行政过程论的起源为出发点,探析以"行政任务"为中心以造行政法动态法律关系的研究范式,再讨论其行政法治实践中产生的分支:多阶段行政程序与多阶段行政行为,最后指出辨析二者的实践意义.
行政过程、多阶段、行政程序、行政行为
D922.1;D925.3(中国法律)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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