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14.125
我国地役权制度功能之探析
地役权制度产生于罗马法,距今已经有近三千年的历史.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地役权虽然几经盛衰,但是仍为现代社会法律所继承和发展,足见地役权制度有其难以被替代的价值.《物权法》中的第十四章用了14个条文来规定地役权制度,至此地役权成为与相邻关系相并列的调整不动产利用关系的新制度,极大的弥补了物权法定主义的不足.
物权法、地役权、功能
D923.2(中国法律)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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