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14.009
人民陪审员审理事实问题研究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普通公民参与司法审判、行使审判权力的审判制度,也是一项由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司法制度.①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这项半个多世纪前确立的制度已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只陪不审,人民陪审员形同虚设,无法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的根本宗旨.因此,在本次司法改革中,也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首次提出了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无疑是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一次重大进步,因为只参与审理事实更加符合人民陪审员的自身特点.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后,笔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中发现,人民陪审员制度主要问题依然存在.为此,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以人民陪审员审理事实为视角,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措施进行解决.
司法改革、审理事实、独立审理
D926.2(中国法律)
2018-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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