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承包土地股份合作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缺陷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财产权,作为农民的财产权是依法固定的,但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有其特殊性,它关系到农民的身份、成员权的性质.股份合作制是一种股份制和合作制.在吸收这两种经济组织的优势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独特优势的经济组织形式.本文从不同方面介绍农村承包土地股份合作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缺陷.
农村土地承包、股份合作制、现实价值
D922.3;F321.1(中国法律)
2017-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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