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胎儿民事利益的法律保护——《民法总则》出台背景下的思考
最新出台的《民法总则》以总括保护的方式认定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事项上,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既是民事主体制度发展的要求,也是立法回应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结果.但总则有关条款只列举了"遗产继承"、"接受遗与"这两项财产性权利,也尚未规定具体保护规则.本文结合我国民法典编纂进程,探讨胎儿应享有的权利范围,并试图归纳胎儿利益保护的基本规则.
胎儿民事利益、法律保护
D923(中国法律)
2017-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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