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互联网背景下行政执法模式创新研究——电商的准行政执法行为研究

引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电子商务也日渐成为人们购物方式必选之一.越来越多的电商加入网络交易行业使竞争越发激烈,部分急功近利的电商们为了获得更多利益,选择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因此大量的假货被生产并涌入网络交易市场.中国的电商巨头阿里巴巴、京东、天猫等购物网站已加入到配合行政执法机关打假行动中,在电商的配合下,行政机关在打击网络交易假冒伪劣商品上获得较大成功.本文以阿里巴巴的打假平台治理团队为例,结合该平台打假现状及平台打假的具体管理措施或手段,并将阿里巴巴这一类的电商平台实施该治理行为创新的定义为准行政执法研究,最后简要论述电商准行政执法行为的发展前景.

电商、准行政执法行为、法律规制

D630(国家行政管理)

2017-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0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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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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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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