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中民意的体现——以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为视角
近年来我国刑法修正中,存在着犯罪化的趋势.立法机关修正刑法时,均通过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部分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等单位意见,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全国多方调研,反复研究,最后形成修正案.这表明,哈贝马斯的"沟通行动理论"的研究和立法活动中的运用,具有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促使立法活动中民意得以更加充分的体现.
哈贝马斯、沟通行动理论、对话情境、刑法修正
D924(中国法律)
2017-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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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