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领域的聚众型犯罪研究
随着互联网逐渐成为现代生活的不可或缺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享受网络时代的自由与便利的同时,各种新型网络犯罪也层出不穷,给个人、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危害.网络世界中的犯罪形式与实际生活相同,不仅存在行为人单独施行犯罪的情形,同样会有多人共同施行犯罪的的情形网络空间中的犯罪形式.而在信息领域中的聚众型犯罪则是一种比较极端的犯罪,其影响面与危害性往往是巨大的,其犯罪行为的复杂性和一般网络犯罪也是存在差别的.传统的共同犯罪理论是不是能够适用在信息领域聚众性犯罪,而犯罪倡议者应该怎样进行法律定位,成为本文即将研究与探讨的问题.
信息领域、聚众型犯罪、倡议者、法律定位
D917(法学各部门)
2017-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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