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特殊工时制度比较研究
特殊劳动时间是指标准劳动时间之外的由法律专门规定的特殊劳动时间,中韩有着不同的规定.我国的特殊工时制是指劳动法规定的平均每日8小时,每周44小时标准工时之外的特殊工作时间制度,主要以劳动部1995年颁布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为依据,由于是二十一年前应对特殊问题的特殊规定,并不在国际弹性工时的发展变化之中,不但明显滞后,且国际化不足.通过对比中韩特殊工时制度发现,两国在概念界定、立法目的、法律位阶、适用范围、实施程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些主要差别也反应了两国劳动法制发展的不同阶段.
特殊工时、加班、休息权、比较研究
D922.291.92;D931.26(中国法律)
2017-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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