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视角下财税权体系的重构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面对现实事权财权匹配的困境,财税法治应当及时给予回应,这样以便于对公共财政关系进行进一步层次的揭示与合理的调整.因此,需要在必要的条件之下根据公与私的综合权益角度下,将财税体系进行重新构建.在此种体系的基本框架下,既要确保财权、事权、税权三种元素的独立平行,还要发挥相互制衡的作用,国家财权和国民财税权责、各个权义的范围分别构成相对应的实质逻辑、最终形成逻辑对应及相互牵连对应的关系.它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增强了财税权内在的道德,而且重点展现出正当、安全、效益的价值,还拥有了规范消解侵权的功能,进而对财税法律关系有着稳定与调解的作用,以权益配置的视觉下重新审视财权事权的匹配途径,其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启示作用.
经济法视觉下、财税权、体系重构
D922.2(中国法律)
2017-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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