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聚合平台深层链接的著作权法规制
深层链接行为的性质认定在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作者从理论与实务两个方面来进行论证,评述"用户感知标准"与"实质呈现标准",论证采用"服务器标准"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对于未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的深层链接,设链接方不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但在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况下应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对于破坏技术措施的深层链接行为,著作权人和设链接方可以以规避技术措施为由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视频聚合、深层链接、提供行为、服务器标准、破坏技术措施
D923.41(中国法律)
2017-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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