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17.08.037
继承权丧失法定事由研究及立法修改建议
继承权丧失制度是民法"当事人不能因违法行为而获得利益"原则的具体体现,在《继承法》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对于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的规定过于简单,过于原则化,仍存在着较多较大争议,不利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本文认为应进一步明确继承权丧失制度的法定事由及相关规定,并对此提出立法修改建议.
继承权丧失制度、法定事由、立法修改建议、《继承法》第七条
D923.5(中国法律)
2017-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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