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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商标显著性的认定

引用
立体商标显著性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对于与商品无关的三维标志,只要其本身具有独特性,能够发挥识别来源功能,即可认定其显著性.而由商品外形、外形组成部分或商品包装的外形构成的三维标志,首先要判断其是否具有通用意义,如果具有通用意义,则着重通过获得显著性分析其是否具有商标意义.

立体商标、显著性、识别来源

D920.5(中国法律)

2017-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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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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