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法总则在民法典中的设立问题研究
民法典编纂是我国法制发展历程中的大事,而债法制度是民法制度中的核心.在债法编中应设立债法总则,这样的立法体例是大陆法国家的通行做法,有利于推动民法的体系化,实现债法制度内部的协调,亦有助于促进债法分论的发展.在债法总则的制定过程中,要注意其篇幅及内容的合理设置,协调好与合同法等民法制度的关系.债法总则应主要涵盖债的类型、效力、转移、消灭等内容,从而实现自身对于债权制度的总括性作用.
民法典编纂、债法、债法总则
D923(中国法律)
2017-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