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思考
十八大报告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理政总体方略的同时,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整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新要求,并将此贯穿于治国理政全过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更加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并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作为"中华水塔"的青海省已被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刻不容缓,海东是青海"三区"建设的主战场,如何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途径来实现"生态海东"的建设,对于本地区乃至全省的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思维和方式
X321;D920.4(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2017-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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