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录音录像规定的适用现状及完善 ——读《违反讯问录音录像规定所获供述之证据能力问题》有感
我国目前适用录音录像规定的适用现状主要表现为,对录音录像规定的适用缺乏监督机制,存在补录或者重复录音录像的现状,将犯罪嫌疑人带出看守所外未规定要进行录音录像.就产生这些现状的原因而言,有很多方面的因素,在新刑诉法为增加该条规定之前,侦查人员主要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为定案依据,以传统的方式进行对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攻破.因此在出台该规定后,侦查人员不愿使用,其次,在立法本身存在不够明确和科学地方.因此,对我国录音录像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在不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对立法进行细化的规定.
录音录像规定、适用现状、完善建议
D925.2(中国法律)
2017-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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