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事实部分之探讨
文章运用比较研究法,展现了两大法系判决书事实部分的内容和特征,指出我国判决书事实部分界定不清所带来的种种弊病,混淆了判决理由,削弱了判决书的说理性.文章基于结构与功能理论,认为必须改革我国判决书事实部分:第一,只记载当事人起诉答辩的事项,不包括法院认定的事实;第二,概括当事人的质证过程;第三,总结当事人的争论焦点以及没有争议的事项.改革判决书的结构样式,提高判决书的说理性,推进审判程序公开,是司法改革可行的抉择.
判决书、事实部分、事实、判决理由、说理性
D925.1(中国法律)
湖北省教育厅项目"判决书事实部分比较研究"[14G392]之成果
2017-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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