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组织卖淫罪中的"组织"行为
"组织"一词在刑法中所涉罪名广泛,不同罪名下的"组织"行为含义不同,不能等同视之."组织"行为作为理解组织卖淫罪的重点,应当在整体上予以把握.本文首先从我国刑法中"组织"行为入手,分析不同罪名下"组织"行为内涵的差异和共性,并得出其基本模式.对于我国组织卖淫罪的"组织"行为,应认为"强迫"手段应当包含在"组织"行为中,并且要分清有组织卖淫和组织卖淫之间的差异,不能将二者混同.
组织卖淫罪、组织行为、有组织卖淫
D924.3(中国法律)
2017-0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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