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认缴制度下债权人利益保护
自2013年《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实行资本认缴制度后,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凸显,经营自由与交易安全两大市场经济价值出现矛盾,本文就此问题提出完善措施,以期实现保障经营自由与维护交易安全的有机统一.
注册资本认缴制、债权人利益保护、公司法、完善措施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17-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37
注册资本认缴制、债权人利益保护、公司法、完善措施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17-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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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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