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数据加工承揽中"修理与重做"责任的讨论——以西南政法大学民国法学文献数据库为例
因图书馆数据加工承揽中有关承揽人的责任在合同法中的规定不够具体,学界也未深入探究,合同法第262条在实践中也得到了积极的适用,因数据加工的特殊性,"修理"、"重作"的责任承担方式在图书馆数据承揽加工中具有适用上的优先性,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的规范作用,本文就"修理"与"重作"的责任形式做了基础的法律分析,期盼能就图书馆数据加工承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帮助.
图书馆、数据加工、承揽
G258.6(图书馆学、图书馆事业)
2017-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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