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从物权法角度分析打开封闭小区的可行性

引用
已经建成的小区,根据《物权法》规定非常明确,小区内道路、空地属于业主共有.如果要打开封闭小区,只能走征收、然后补偿的途径,从而实现使用权的移转,这在《物权法》上几乎是唯一的途径.本文简单讨论了打开封闭小区受阻的原因以及解决措施.

物权法、封闭小区、可行性

D923.2(中国法律)

2016-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37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6,(35)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