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市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实证研究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法律制度,完善鉴定人、证人出庭制度.庭审是审判的主要方式和关键环节,只有坚持庭审中心主义,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才能推动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改革.以庭审为中心的实质要求是通过法庭审理理清事实、发现疑点、查明真相,因此只有克服庭审形式化弊端,实现庭审实质化,才能发挥庭审在确定证据、查明案件真相、公正裁判中的重要功能.在司法实践中,庭前会议实体化,鉴定人、证人出庭率低,被追诉人无法充分行使辩护权,以及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尚未全面实施,均在不同程度上导致刑事审判程序形式化.因此合理定位庭前会议功能,在庭审中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实现庭审实质化.
庭审实质化、庭前会议、直接言词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D926.23(中国法律)
2016-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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