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死缓犯又犯新罪的处理看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漏洞
司法实践中发现,死缓犯在判决未生效期间又故意犯新罪,情节恶劣却不能执行死刑,判决结果明显不符合立法本意,却又无能为力.建议刑法和刑诉法修改时,应专门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后,核准之前又故意犯新罪且情节恶劣的,应当直接改判死刑立即执行,这样可以防止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利用上诉期和核准期故意严重犯罪而刑法不能加重其原有刑罚的漏洞报复同监在押人员和监管警察.
死缓犯、处理、问题、建议
D924.1(中国法律)
2016-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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