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主术训》之法律起源观
《淮南子·主术训》提出法律是"因人之性"而产生的,直接将法律与自然人性结合在一起,抹去了笼罩在法律之上的神秘面纱;法律"发于人间"即法律是根据社会的需要制定出来用以规范人们行为的,这与当代法学理论乃至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都有不谋而合之处;"法生于义"即法律基于社会正义而制定,法因此获得了以"义"为特征的合理性.《淮南子·主术训》有关法律起源的理论阐释,是我国古圣先贤在探索治国理政方面为后世留下的一笔宝贵遗产,能够为当代中国乃至现代世界各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和有益启示.
淮南子、主术训、法律起源
D909.2(法的理论(法学))
2016-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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