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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出租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引用
为解决现实中网约出租车即专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侵权责任认定问题,本文将受害人区分为乘客、驾驶员与第三人三种情形,进而对侵权责任分别进行分析,其中重点分析了专车平台公司在此三种情形中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本文认为,当乘客与第三人为受害人时,可请求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险保险人进行赔偿,不足部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侵权责任法》第34条或第35条请求专车平台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请求专车平台和司机赔偿;当驾驶员为受害人时,如其与专车平台为劳务关系,则在专车平台无过错的情形,无法向专车平台请求任何赔偿.

专车平台、侵权责任、交通事故、网约出租车

D923(中国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研究成果,项目名称:网络预约出租车专车对第三者侵权的责任分析2015SSCX113

2016-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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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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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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