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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分析

引用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否定了旅游合同违约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即明确旅游合同违约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旅游合同和一般的合同相比有其目的特殊性,因而对于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在旅游合同违约责任中设立精神损害赔偿有其必要性。

旅游合同、违约责任、精神损害赔偿

D923.6(中国法律)

2016-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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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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