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为中心视野下瑕疵证据完善的公诉应对?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是当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环节对所办理的案件,无论是事实还是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的应有之意。目前对于无论是刑诉法还是相关司法解释对有关瑕疵证据的概念及其补正的规定并没有详细规定,对补正规则并也规定的较为原则。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制度层面,对瑕疵证据的转化主体、方式及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以适应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公诉部门作为运用证据指控犯罪的重要部门,需要在具体操作层面,对瑕疵证据完善带来的挑战作出有效应对。
瑕疵证据、公诉工作、审判为中心
D925.2(中国法律)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一般课题Cjyfy2015B07。
2016-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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