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伪造毕业证书(加盖教育局公章)行为的罪数认定

引用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与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所侵犯客体的不同,那么同一行为同时侵犯了上述两罪的客体,在审判实践中该如何把握呢?伪造毕业证书并加盖教育局印章的行为是最为典型的同时侵犯两罪客体的行为,本文拟从牵连犯的刑法定义、两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法解释出发,探讨该类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是应数罪并罚抑或是择一重罪处置?

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牵连犯、数罪并罚

D924(中国法律)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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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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