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实现路径中的法院主体地位研究 ——以刑事诉讼庭审实质化为切入点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多是"以侦查为中心",侦查权、审判权、检察权间相互制约弱,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因此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就是要打破刑事诉讼的"阶段论"、"流水线"等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建议明确法院的主体地位,加强对公检机关的制约;突出法庭审理的重要地位,实现庭审实质化.
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庭审实质化
D925.2(中国法律)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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