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教育政策下的完善与展望 ——居住证"授权"方案
从整体上看,上海市将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然而"两为主"政策下的民办农民工学校不能系统、规范、有质量的教育学生,这类学校的运行规范没有法律上的强制规定,也没有被纳入教学考评之中,因此义务教育法下的中学教育可以说是仅仅"合法",但是效用却微乎其微,学生成为了立法缺陷上的牺牲品.未成年保护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然而有实现权力的渠道不一定表示他们能在现实中享有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要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可是现实中让一位在上海居住了很久的学生上到初三却要求其回家中考,回到老家后便需尽快适应当地教育环境,这对于他来说是合法但是不公平的,可以说是一种明文规定上的"侵权".然而在短期内完善有关规定允许义务教育扩展至中考甚至是扩展义务教育年限至高中阶段是不太可能的.为此,笔者提出可以在短期内可以居住证"授权"方案允许在本地有一定居住年限的上海市居住证持有者的子女享有在本地参加中考的资格,当然长久看来另需法律层次上的保障,这需要社会共同的努力.
"限权"的义务教育、一票否决制、居住证"授权"方案
G459(教师与学生)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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