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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反恐对象的概念选择

引用
“9·11”事件发生后,我国法学界对反恐问题的研究日益热烈。但基于对反恐的所谓“恐”的认识不同而意见分歧、见解各异。笔者认为,概念用语的混乱不利于研究者们在同一语境平台上展开对话,往往造成自说自话、各执一词,不利于反恐研究的深入。为了避免本文在研究中使用这些概念发生混乱或冲突,并避免阅读者因此产生混淆和疑惑,进而明确立法完善的对象,有必要选择一个可以涵盖我国反恐范围的基本概念。笔者将尝试对上述几种用语进行概念界分。

反恐对象、概念选择

D815.5(国际关系)

2016-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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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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