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总则性问题研究
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少不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近年来,湖北省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但还未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广东、江苏和上海三地地方性立法的比较和借鉴,本文对制定《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公共文化设施的内涵、公共文化产品的内涵、公共文化活动的内涵,《条例》应当确立的原则,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工作分工机制等总则性问题进行了研究。
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总则
G127;G120(中国)
2016-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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