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债权让与中债权移转的依据探讨

引用
在对我国相关法律内容进行详细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发现,让与通知是债权在债权让与中发生转移的主要原因,而这一通知同传统意义上的通知具有本质区别,这里指的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是债权人对自身债权进行处分的途径。应用这种方式对债权转移进行解释,能够有效维护多方利益,如债务人、受让人及让与人等,同时可以有效减少不确定性在债权让与中的体现。值得注意的是,让与人是位移可以进行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当转让发生重复的过程中,在对债权的实际取得人进行确定的过程中,也应当以通知为基础。

债权让与、债权转移、依据、通知

D923(中国法律)

2016-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6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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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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