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凶杀案的剖析
2006年3月4日,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发生一宗故意杀人案,由于案件发生后现场受到人为破坏,再加上侦查中确定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案发失踪七日后自杀身亡,此案曾一度陷入了死无对证的局面。但在侦技人员的密切配合下,尤其是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全面细致,收集到了案件的关键证据,用证据说话,使此案柳暗花明,迅速得以侦破。下面就结合该案在现场勘查中证据收集中的得与失作一个简要的剖析和总结。
凶杀案、剖析、经验教训
D918(法学各部门)
2016-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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