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刑事指定辩护的有效性研究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意味着案卷笔录中心主义有望得以改善,进而刑事诉讼领域也将发生巨大的变化.法律援助制度下的指定辩护为被告人辩护权的实现提供了形式上的保障,但若要切实维护其利益,则必须要求指定辩护的有效性.本文以有效性为切入点,简要论述如何在指定辩护下实质性的保障被告人的权利,维护其权利.
审判中心主义、指定辩护、有效辩护、庭审实质化
D925.2(中国法律)
2016-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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