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上男性权利的保护
随着时代的前进,医学的进步,观念的转变,两性差异的变化渐渐模糊了,男性主体地位的转变以及同性恋、性倒错等现象的不断涌现,追求男女平等的我们,应该也要关注男性的性权利保护.保护弱势群体是我们立法的出发点,对于某些智障、身残等有一定生理或心理缺陷的男性,也应该纳入刑法的保护范畴.这些现在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如何去改变这些尴尬、难堪又棘手的现象,已经成为社会公平、公正、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
男性性权利、强奸罪、猥亵罪、拐卖罪、男女平等
D924.1(中国法律)
2016-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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